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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云县税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民人均减负82.6%

 

    1、取消了乡统筹、屠宰税等4方面收费项目;
    2、将原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,农业税率统一按5%执行;
    3、规定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、最高不超过20元的“上限制”原则;
    4、健全公示制、村帐托管等农民负担监督机制。通过税费改革,全县农民人均负担9.18元,比税费改革前人均减少43.7元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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