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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动态
密云县发挥财政导向作用 积极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
2005年以来,为全面落实北京生态涵养发展区和首都饮用水源保护区功能定位,密云县充分发挥并进一步打造良好生态环境,积极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,倾力打造“生态密云,休闲之都”品牌,已取得阶段性成果。以实际行动为建设首都和谐社会,迎奥运做贡献。
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,制定《密云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扶持奖励办法》。县政府每年拿出县财政收入的10%,五年拿出2.5亿元专门用于扶持奖励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工作,从资金投入方面最大限度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建设。
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坚持县、乡镇、村共同参与,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方位筹集生态县建设资金。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印发生态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》(密政发[2005]5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密云县山区生态林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密财农[2004]401号)等文件,促进生态县建设。
三是针对水库上游地区和水库下游地区生态涵养任务,认真研究制定“生态补偿”政策。并根据全县产业发展规划,制定相应产业扶持政策,积极鼓励生态工业、有机农业、休闲旅游业发展。
四是突出特色大力发展休闲经济,构建休闲经济体系。
五是以生态文化为导向,挖掘、凝练密云文化,提升“生态密云,休闲之都”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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