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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党政机关、副处级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对在编车辆的通知

 

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;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:

根据北京市财政局有关通知精神,对我县的定编车辆进行登记上报核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:

一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须登陆密云县政府采购网:http://mycz.bjcz.gov.cn/zfcg/index.htm,查看通知并下载《单位在编车辆基本信息表》。

二、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核对本单位在编车辆情况,并于2007年1月15日前,将定编车辆行车执照复印件、调入、调出复印件、《单位在编车辆基本信息表》,报送密云县财政局采购办511房间。同时将《单位在编车辆基本信息表》(电子版)发送到指定邮箱:songkeqing@mycz.bjcz.gov.cn

联系人:宋克清   联系电话:69080742

附:单位在编车辆基本信息表

2006年12月25日

I:\新建文件夹\单位在编车辆信息表.xls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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